人才招引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人才招引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浏览次数:9344 发布时间:2023-04-19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医院简介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义乌分院)是以妇产科、儿科为专科特色,集医疗、保健、计生指导、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公办三级甲等妇幼保健专科医院,系公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医院占地80亩,规划床位900张(一期建成投用600张)。现有员工近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170余名,有省级医坛新秀、地市级名医多名。

近几年,医院年门诊量100万余人次,年住院病人3万余人次,年分娩量超1万余人次。医院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和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红房子医院的协作医院,也是浙江中部地区规模最大的妇幼保健机构之一,其中妇产科、儿科为浙江省县市级龙头学科,妇科、儿科为金华市重点学科,新生儿科、乳腺外科为义乌市重点学科。医院是义乌市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和义乌市儿科质量控制中心的挂靠单位,义乌市医学会产科分会主任单位,义乌市医学会儿科分会主任单位,义乌市高危妊娠管理中心、义乌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义乌市产前筛查/诊断中心、义乌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由市政府投资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义乌院区(义乌市儿童医院)占地85亩,一期规划床位600张。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在《浙江省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明确指出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浙中(西)建设以义乌市儿童医院为中心的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义乌市儿童医院建设。

二、福利待遇

(一)人才招引奖励

1.各类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30—500万元人才奖励。

(1)学科带头人:省级医院具有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水平的,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最高补贴500万元,150平方米住房一套。

(2)后备学科带头人:省级医院正高级职称人员,最高补贴300万元,130平方米住房一套。

(3)重点人才:地市级医院正高、省级医院副高职称人员,最高补贴200万元,110平方米住房一套。

(4)青年骨干:

博士:最高补贴100万元,购房一次性补助80万元;租房一次性补助12000元或生活补贴2000元/月(3年);

硕士(儿童医院招聘的专业或紧缺专业,全日制脱产取得):最高补贴30万元,购房一次性补助40万元;租房一次性补助9600元或生活补贴1500元/月(3年)。

2.义乌市儿童医院招引的人才在招引奖励基础上提升薪酬待遇,其中学科带头人100万/年,后备学科带头人70万/年,重点人才40万/年,青年骨干30万/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补助

正高(博士研究生)80万元以内(5年),副高(硕士研究生)40万元以内(3年)。

注:1.租房补贴与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2.满足条件后住房产权免费转让给个人。

(三)人才服务保障

1.事业编制,解决户口。

2.协助解决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重点人才的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3.提供相应的科研、教学平台,科研启动经费。

4.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及赴知名医院进修培训机会。

5.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于学历高、素质好、技术硬的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可任命为专科学科带头人。

6.其他相关待遇可以面议。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需求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户籍不限;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2月31日前。

3.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4.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5.本次招聘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月1日。比如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

6.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确定考核对象名单或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7.科研能力突出者、有三乙及以上医院学习工作经历者、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有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具有类似机构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8.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9.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标准。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党建办(义乌市新科路C100号)。欢迎应聘者亲临,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者可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含未来5年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专利、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等材料直接投递至ywsfybjyrs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职称+本人姓名。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择优确定列入面试及考核对象。

(三)面试及考核

由医院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及考核并综合评价,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考核注重对应试者实际操作技能水平、诊断报告的准确性及处理问题能力的测试。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方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备案制,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应届毕业生应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除招聘岗位所列相关要求外,须符合义卫【2016】123号、义政发【2020】18号等相关引才文件要求,符合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重点人才和青年骨干等引才条件的,可按义政发【2020】18号等相关文件享受相应引才政策。具体要求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医院官方网站、公众号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0579-85258121;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579-8380301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党建办咨询。

电话:0579-83803032(吕老师)、83803031(何老师)

官网网址:www.ywfby.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C100号(邮政编码:322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2. 报名表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11日


版权所有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医院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新科路C100号

咨询电话:0579-89056666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15010629号-1

技术支持:创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