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妇幼保健院拟对院内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价,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2万/年
三、项目编号:YWFBY202101
四、服务期限:2021-2022年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行为能力。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备花卉绿植等类似产品的生产、经营或租赁的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内容
最终结算按实际植物租摆数量计算。
1.每周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上门养护次数不得少于1次,对出现黄叶残枝,树型不对称,有陡长枝的要及时修剪;保证植株无残枝、黄叶,植株丰满健壮,株型自然匀称。
2.清洁植物叶面、花盆内外、底碟卫生。保持植物叶面光亮,花盆、器皿干净整洁无脏污,花盆无杂物、垃圾,每次护理完毕将现场积水拖干、清除残叶残花等。
3.为了保持美观,应保持花盆及装饰用小栅栏等干净无破损,应我单位要求不定期更换污损的花盆等用于栽种或装饰绿化植物的器具。
4.应我单位要求不定期更换长势欠佳或不具观赏性的植物,更换时应选择与更换前同档次的植物(响应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内更换)。
5.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养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我单位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场净。
6.要及时防虫、杀虫,杀虫必须使用高效能低毒性药物,施药前要与我单位联系,合理安排施药时间,同时要对施药地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说明。
7.如遇重要节日或重大活动,单位绿化环境要加强管理,中标人要配合我单位相应范围内的花卉租摆或完成其他临时交付的任务,我单位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需响应我单位花卉管理和技术方面支持的服务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到岗。
9.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中,中标人不得向我单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0.每季度对花卉租摆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分低于80分的有权单方面进行合同终止。(考核见附件1)
七、 标书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单(每日每盆花卉绿植租摆服务单价)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业务员授权书;
5、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6、售后服务承诺;
7、业绩证明等。
(注:以上内容加盖单位红章。)
八、注意事项:
1、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1月11 日上午 11:30 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C100号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采招办,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 0579-83803211。
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标书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单价最低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4、采购人认为报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对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