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2024年版)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开展以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自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单位 | 拟定价(元) |
1 | 33A0001 | (高档特需病房) 床位费
| 1. 硬件设施:特需病房配置中央空调、数字电视、沐浴间、沙发、茶几、电热水壶、冰箱、微波炉等配套设施,面积28-32平米之间,配置舒适陪客床及儿童床; 2. 医疗护理服务:专业儿科医护团队服务,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为患儿定制个性化医疗与护理服务及健康指导。 3. 患儿家属可指定院内专家会诊,享有优先检查优先治疗等; | 日 | 880 |
2 | 33A0001 | (高档特需病房) 床位费 | 1、硬件设施:一室一厅二卫大套间,面积56-60平米之间,为家庭化智能多功能病房。室内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符合院感要求,配置儿童床、舒适陪客床,设置中央空调、数字电视、沙发、茶几、电热水壶、冰箱、微波炉、Wife等配套设施。 2、医疗护理服务:住院期间,床位医生由副主任及以上医生担任,配备具有技术精湛的护理人员,确保医疗护理质量。为患儿定制个性化医疗与护理服务及健康指导,应用childlife等方式满足患儿心理及情感需求。 3、患儿家属可指定院内专家会诊,享有磁共振、超声等优先检查。患儿所有检查和治疗,可提供专人陪同进行。床边办理出院。
| 日 | 1580 |
以上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0579-83803303(物价) 0579-83803017(纪检监察)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