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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收费项目调整公示

浏览次数:7739 发布时间:2021-11-26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签发的浙医保联发〔2021〕26 号文件精神,拟调整以下项目物价收费,自即日起予以公示,调整物价收费自公示之日起执行。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调整物价收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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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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